商贸促字[2017]92号
各有关单位:
2017年6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以“商办流通函〔2017〕232号”文件,下达流通行业标准(部级)制定计划项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以下简称“商业贸促会”)作为《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与运营规范》(项目编号:27)的项目负责单位。电子商务产业基地是引领和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创新发展的重要载体,承担着服务电子商务新经济、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任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与运营工作涉及面广,技术性强,为调动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参与部级课题项目的积极性,建立协同研究的机制,商业贸促会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展子课题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具备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均可申报。
二、课题选题:与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与运营相关的选题,可参考《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商电发[2017]26号)。同时将理论指导性强、实践应用性强和政策建议性强的课题作为重点立项。申报者结合实际,参考上述课题范围可自拟题目和设计课题。
三、申报要求
(一)实行课题主持人负责制。
(二)课题研究期限从立项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7月中旬。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者登陆网站(www.ccpitedu.org)的“课题研究”栏目,下载并认真填写《商务部〈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与运营规范〉行业标准(部级)项目子课题申报书》后上报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盖章。
(二)各申报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统一于2017年9月15日之前将《申报书》(纸质一式3份,其中1份原件,2份复印件;A4纸双面打印,科研管理部门盖章)以邮政快递(EMS)方式邮寄至商业贸促会;同时将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至:ccpitzhen@163.com 。
五、课题经费
(一)本次立项科研课题所需经费均为自筹。为保证科研课题的顺利开展,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应给予适当比例经费的支持(建议不低于10000元人民币或课题经费的50%以上)。
(二)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管理部门对课题资助经费实施具体管理。同时请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按照国家部委所属司局下达的纵向课题对本次立项课题予以认定和管理。
六、立项与结题
(一)由总课题项目负责单位(商业贸促会)下达课题立项文件并出具课题结题证书。
(二)按期结题,对于评审为优秀的子课题项目,将提供如下服务:
1、吸收子课题研究成果纳入总课题,子课题负责人纳入总课题组成员;
2、推荐申报全国服务业科技创新奖;
3、汇编出版《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建设研究》,将通过中国贸促会报送党中央、国务院和有关部委作为政策决策的参考。
七、其他事项:本次课题申报按照每项课题800元人民币的标准收取,费用包括课题评审、课题汇编印刷费及证书制作等。上述费用请于2017年7月30日前全额汇款至如下账户,并注明“服务品牌课题申报”:
开户名: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灵境支行
账 号:0200013309007101221
备注:纳入全国商贸服务业青年专家计划的成员个人,以及全国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申报本次子课题免收上述费用。
八、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100801)
电 话:010-66094222 66094268
网 站:www.ccpitedu.org
电 邮:ccpitzhen@163.com ccpityh@163.com
联系人:乔珍珍 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