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贸促字[2017]90号
各有关单位: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成立于1952年,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务院直属机构。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以下简称“商业贸促会”)成立于1988年,是中国贸促会所属的行业贸促机构,重点在现代服务业领域开展贸促工作。推动标准化工作是商业贸促会重要业务职能之一。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国质检联标联〔2016〕109号),商业贸促会于2016年12月取得了开展团体标准工作的资质,团体标准代号为T/CCPITCSC。
为加强现代服务业领域的标准化工作,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重点任务分工(2017-2018年)的通知》(国办发〔2017〕27号)关于“发展壮大团体标准”的要求,《现代服务业职业与院校专业目录对应指南》团体标准项目计划(编号:CCPIT-CSC-JH201712)已获立项。该标准起草工作由全国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商业贸促会和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牵头组织,拟于2017年底完成标准起草工作。为更好地完成标准制定工作,商业贸促会决定面向全国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公开征集《现代服务业职业与院校专业目录对应指南》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起草单位、起草人资格条件
(一)起草单位应为全国现代服务业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且应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二)起草人应熟悉现代服务业领域相关的职业和院校专业,具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理论水平,并能积极参与标准起草的各项工作,确保标准的适用性、有效性和先进性。
二、起草单位、起草人权利和义务
(一)正式发布并出版的《现代服务业职业与院校专业目录对应指南》团体标准起草单位中列入单位名称。
(二)将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员姓名列入《现代服务业职业与院校专业目录对应指南》团体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备注:每个单位原则上限定为列名1人。
(三)能够坚持全程参加标准起草工作会议,按时完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分配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按时参加与该标准起草相关的各类座谈会、讨论会、协调会及调研活动。
(五)能够共享本单位在相关领域所取得的研究成果,提供给标准起草工作组参考。
(六)在标准起草过程中发表独立见解,并逐字逐句对标准提出建设性修改意见。
(七)在可以公开的前提下,向标准起草工作组提供个人相关研究成果、经典案例和数据,供起草标准参考。
(八)起草单位不得在会议及公共场合攻击、损毁同行。
三、参与原则:《现代服务业职业与院校专业目录对应指南》团体标准起草单位应对所制定标准的质量及其技术内容全面负责,要求参与标准起草工作的单位应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以确保标准制定计划项目按时完成。
四、上报要求:拟申请成为《现代服务业职业与院校专业目录对应指南》团体标准起草单位的有关单位,请填写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盖章后,连同有关文字材料于2017年9月15日前传真或邮寄至商业贸促会。
五、联系方式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商业行业分会
地 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45号 (100801)
电 话:010-66094268
网 站:www.ccpitedu.org
电 邮:ccpityh@163.com
联系人:于欢